為進一步落實黃河公司《關于加強安全環保派駐監督工作的通知》精神,切實履行安環中心“垂直監管、過程管理”職能,促進安環中心安全環保監督工作向縱深發展,8月30至9月3日,安環中心組織開展了對礦業公司、新能源維檢公司的安全環保綜合巡查。
安環中心制定和發布了《安全環保綜合巡查實施方案》(黃河安環〔2021〕8號),并根據方案要求制定詳細的綜合巡查計劃,巡查過程采取查閱資料、訪談交流、現場檢查等方式,從安全環保主體責任落實、雙重預防機制建立及運轉、安全防護管理、危險化學品管理、生態環保管理等十個方面全面排查被檢單位安全生產管理存在的隱患和薄弱環節,并對派駐監督人員的履職盡責情況進行檢查。
針對監督檢查中發現的問題和隱患,向被巡查單位進行了溝通反饋、提出改進建議。以切實落實各項整改措施,進一步規范現場派駐監督工作,共同促進派駐單位安全生產管理水平的提升。